2022年是全面实施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的启动之年,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国各省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和宏观经济社会发展,为了提高建设绿色建筑的积极性,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绿色建筑指引、激励政策。莱尔斯特(厦门)股份公司收集了6月份部分地方发布的一些政策,供大家学习参考...
01.《清远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2年6月1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清远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
《规划》“具体目标”提出:
(1)绿色建筑发展,到2025年,全市城镇新增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其中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超过30%,加强绿色建筑竣工验收及运行监管。
(2)新建建筑能效提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广东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达到100%。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探索建设零能耗建筑。。
(3)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十四五”期间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10万平方米。
(4)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十四五”期间新增太阳能光热等新能源应用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
02.《中山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2022年6月2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科学技术局、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山监管分局联合印发《中山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方案》“重点任务”要求,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和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条例》的规定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场馆等新建公益性建筑项目应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方面的健康性能。探索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力争建成1栋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项目。根据岭南气候特点,逐步提高新建绿色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等部位的节能性能要求。
加快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建立健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体制机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合理编制改造计划,推广适宜亚热带气候的绿色建筑技术,提高既有建筑人居品质。。
03.《深圳市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6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从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等方面对2023年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专项资金扶持的申报进行了明确指南。
04.《江苏省关于2022年度省级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
2022年6月6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2022年度省级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
文件对获得专项资金的70多个项目予以公示,项目5个项目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类型。
05.《广东省关于征集超低能耗建筑等试点项目的通知》
2022年6月7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征集超低能耗建筑等试点项目的通知》。
文件从以下三种类型明确了申报要求及政策支持:
(一)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项目。
(二)建筑节能改造典型项目。
(三)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项目。
06.《福建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6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推行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持续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提升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水平,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加大零碳建筑的开发和应用,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
07.《上海市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6月9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上海市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文件明确要求,推动城乡建设碳达峰。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建设,落实超低能耗建筑不少于200万平方米。强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落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不少于400万平方米,其中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5%以上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不少于60万平方米。加快绿色学校创建,完成创建覆盖率达到70%。推动绿色商场创建,完成10万平方米以上商场创建率达到80%。
08.《成都市优化空间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
2022年6月9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成都市优化空间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和《成都市优化空间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
文件提出,设立绿色建筑发展资金,对达到高星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A级及以上标准装配式建筑等示范项目和获奖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对符合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示范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建筑项目纳入绿色金融重点支持范围,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项目。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利用浅层地热能的建筑纳入商品住房“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统筹考虑,建立房价地价品质联动机制。
09.《七部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2022年6月10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文件提出,多措并举提高绿色建筑比例,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光储直柔一体化试点。
10.《湖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2022年6月10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意见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具体目标”:到2025年,湖南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高品质绿色建筑比例稳步提高;全省选择20个城市新建区域(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全省绿色农房示范村完成30个;全省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水平达到65%,新建公共建筑节能水平达到72%;全省市州中心城市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建筑面积占总既有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全省建设超低能耗建筑100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超过16%;全省建筑用能电气化比例超过55%;全省各市州城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使用绿色建材的比例达到80%。
11.《淮安市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2年6月14日,淮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件提出,推广绿色建筑。新建民用建筑全面落实绿色建筑标准,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与低碳建筑增量成本纳入住房价格监测体系。严格管控高耗能公共建筑建设,大力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推动政府投资、国有企业建设项目率先示范。推动太阳能光热、光电等新能源的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光伏技术与建筑一体化应用。
推进绿色建造。加快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主的新型建造方式,力争2025年,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40%,其中新建商业、住宅、公共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同类建筑比例要达到50%以上。
12.《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建筑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2022年6月1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建筑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提出,累计推广超低能耗建筑5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3000万平方米。
13.《包头市关于推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健康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
2022年06月16日,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动我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健康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文件明确优惠政策,对于取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城市配套费减免50%,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城市配套费减免70%,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城市配套费减免100%。在此基础上,对于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土地款在基准地价的基础上优惠3%。
对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给予用地支持。对按照超低能标准要求建设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对于我市实施被动式建筑的项目(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土地款在基准地价的基础上进一步优惠30%,首次缴纳土地款比例不低于全部款项的50%,其余土地出让价款,可约定在一年内缴清(不收取期间利息)。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享受优惠政策。
14.《凉山州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2022年6月28日,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凉山州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提出,加快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推进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对荣获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的,由州政府给予50万元的资金奖补;对荣获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的,由州政府给予建设单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奖补;对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以及高装配率、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由州政府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补;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工程总承包市场。
15.《山西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科技标准“十四五”规划》
2022年6月30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山西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科技标准“十四五”规划》。
文件“规划目标”提出,到2025年,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分别执行节能83%、72%地方标准,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00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能效水平比2020年再提升20%。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培育高质量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绿色创新项目。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一体化应用,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